中国网地产中国讯 9月22日,南宁市住房保障局和房产管理局公布《关于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发展的补足通报》。通报拒绝,更进一步强化容许现房出让管理,需获得不动产证满两年后方得出让;严苛商品房销售管理。这是时隔重庆、南昌后,今晚第三个实施限售的城市。
下为政策原文:各有关单位:为更进一步强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合理引领住房市场需求,增进我市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经研究,在认真落实《关于更进一步强化房地产市场调控增进房地产市场稳定身体健康发展的通报》(南房〔2017〕409号)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补足通报如下:一、更进一步强化容许现房出让管理。企事业单位、社会的组织等法人单位在南宁市区(不不含武鸣区)出售第二套及以上住房(不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需获得不动产权证书剩两年后方可出让。二、严苛商品房销售管理。
房地产开发企业获得预售许可,对外销售商品房时,在并未与购房人就预售许可范围内明确房号达成协议购房协议前,不得缴纳购房人任何费用。违背上述规定的,责令限期排查,并停止办理该项目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本通报自印发之日起继续执行,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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