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上午,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沈丹阳回应,上海自贸区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核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沈丹阳回应,7月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查会并通过了《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8月17日,国务院批准后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范围涵括了上海市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四个海关直属监管区域,总面积为28.78平方公里。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许可国务院,在试验区内继续调整有关法律规定的行政审核,要求从2013年10月1日起实施。
沈丹阳称之为,目前,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各项筹备工作正在有序展开中,待国务院对整体方案的月国家发改委文件发布命令以后,就可以月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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